民政局的殡葬管理所是做什么的?
民政局的殡葬管理所是管理殡葬的主要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殡葬工作规划和殡葬需要,提出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的数量、布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殡并或葬工作规划和殡葬需要,提出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的数量、布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扩展资料:
《殡葬管理条例》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郑判区域内的殡喊蔽改葬管理工作。
第四条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殡葬管理条例
辛集殡葬一条龙在哪
河北省石家庄市链梁码辛集市朝阳路南段25号
辛集市殡葬管理所,办公室地址位于距首都最近的省会城渣岁市,河北省省会石家庄,河北省石家庄棚哪市辛集市朝阳路南段25号,我管理所主要经营火化,殡葬服务,殡葬用品
县级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有哪些
县级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有民政信息中心、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福利企业管理办公室、慈善总会、社会福利院、社会福利中心、殡仪馆、儿童福利院、救助管理站(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帮扶救助服务中心、军用饮食供应站、革命烈士纪念馆、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老年活动中心、殡葬管理所、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1、民政部信息中心是民政部直属事业单位,受民政部委托承担民政信息化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民政部信息化建设的主要组织和实施部门。
制定民政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民政信息化建设的管理制度以及网络建设和应用软件开发的标准和规范;指导省级民政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协调国家重点信息化项目的推广和实施。负责建设、管理、运行、维护部的局域网、城域网;负责民政广域网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与中办、国办等其他政务专网联接和运用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2、中华慈善总会是一个成立于1994年的慈善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备案注册,由热心慈善事业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志愿参加的全国性非营利公益社会团体,中国大陆已拥有375个会员单位。
3、社会福利院,是指提供生活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机构。主要收养因年老、疾病、生理或心理缺陷而丧失劳动能力,出现生活困难的人。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美发达国家政府广泛承担起社会福利的责任,兴办了各种社会福利院。在中国,福利院采取养老为主的方针,注意安排好老年人的帆滚尘吃穿住。
拓展资料
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民政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态禅并组织实施;拟订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备老督实施。
殡葬管理所属于哪个单位?
一:殡仪馆直属于哪个单位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就目前全国多数殡仪馆仍属于事业单位,收入上交地方财政,支出亦由财政拨款;
有一些地方的殡仪馆已经改制,允许私人承包经营,这样的单位就属于民营企业;
还有一些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将殡仪馆的部门内部承包出去,属政企合营!
二:民政部 殡仪馆属于什么性质单位
现耐孝在需要看具体情况,多数地方的殡仪馆还是民政局下属的事业性单位,但是有些地方已经开始改制,政府对外进行招标,有些已经昌枯是私营或者联营性质了!
三:殡仪馆是什么样的单位 企业 事业 私企 国企
殡仪馆通常都是事业单位,规民政局直属,但是随着殡昌迅稿葬改革的步伐,很多事业单位都在逐步取消事业编制,而改为合同编制,所以,有些殡仪馆现在是事业单位企业管理;
有些殡仪馆随着经营模式的转变,与一些私企进行合作,又进而变成了合资企业!
四:殡仪馆工作属于事业编制吗
有民政局或是殡仪馆聘请的临时工或合同工,也有属于事业编制的!还有些殡仪馆,是民政局外包的。
五:殡仪馆属 什么单位
不一定,有民营的,还有国有的。
六:殡管所究竟是做什么的地方 ?属于民政局吗?
你说的是殡仪馆?那不是属于民政局的。
七:殡仪馆属于什么用地性质
公益事业:行政划拨用地。
八:殡仪馆单位性质定性
就目前全国多数殡仪馆仍属于事业单位,收入上交地方财政,支出亦由财政拨款;
有一些地方的殡仪馆已经改制,允许私人承包经营,这样的单位就属于民营企业;
九:殡仪馆是国家机关吗?
殡仪馆不是国家机关,殡仪馆是一个具有公益性的殡葬事业单位。
殡仪馆设置于城镇中承包丧葬事宜攻机构。殡仪馆下设殡葬咨询室、殡葬业务接洽处和火葬场。中国推行火葬,为火葬提供服务。在不具备火葬条件的地方,提倡土葬改革。
殡仪馆为殡葬提供接运尸体、火化、骨灰寄存以及悼念活动会场等项服务。中国大中城市都已设置殡仪馆。在偏远地区则由民众邻里相互帮助解决殡葬问题。
大同市有几个火葬场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
为进一步深化全市殡葬改革,积极推行火葬和节地生态安葬,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网络,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晋政办发〔2018〕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要求
在火葬区范围内,尽快实现县县建有殡仪馆,火化设施全覆盖,火化设备全部符合国家环保要求,遗体火化率稳步提高的目标。各县(区)要积极兴建服务城乡居民的公益性公墓或公益性骨灰安葬(放)设施,基本满足城乡群众安葬需求,各类公墓节地生态葬比例稳步提高。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殡葬公共服务网络和高效有序、运行规范的殡葬管理体制,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优质均等化、殡葬设施现代化、殡葬改革有序化、骨灰处理生态化和殡葬习俗文明化。
二、我市火化区及殡葬基础设施现状
(一)我市火化区范围。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同市重新划孙拿定火葬区的复函》(晋政办函〔2013〕105号),批准我市的火化区为:城区,矿区,南郊区,开发区,新荣区新荣镇、新荣区花园屯乡、新荣区上深涧乡,御东新区,恒山风景名胜区,大同县西坪镇,浑源县永安镇。
按照以上火化区范围,我市行政区划后相对应的火化区为:平城区,云冈区,开发区,新荣区古店镇、新荣镇、花园屯乡、上深涧乡,云州区西坪镇,浑源县永安镇、恒山风景名胜区。
(二)我市殡仪馆设施现状。
我市共有两所殡仪馆,即大同市殡仪馆则戚搭和浑源县殡仪馆。大同市殡仪馆是按照国家一级馆标准筹建的殡仪服务场所,占地158亩,建筑面积24814平方米,绿化面积52397平方米,总投资1.3121亿元。
浑源县殡仪馆始建于1975年,占地面积18亩,建筑面积1123平方米。两台火化炉购置于2000年,因设备陈旧,火化遗体能耗高、耗时长。
(三)我市公墓设施现状。
全市共有5家经营性公墓和1家公益性公墓。5家经营性公墓分别是:福安园树葬公墓(位于云冈区仔行西韩岭乡南湾村西)、马铺山公墓(位于平城区水泊寺乡燕庄村东)、恒泰陵园(位于云冈区西韩岭乡田村村东)、上皇庄陵园(位于平城区马军营乡上皇庄村雷公山)、御祥园公墓(位于平城区水泊寺乡东坟村西、海力村北);1家公益性公墓是阳高县榆林堡公益性公墓(位于阳高县龙泉镇胡窑村北)。
三、主要任务
各县(区)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严格审批、规范监管”的原则,依据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配置标准合理确定设施数量和规模,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支持做好选址工作,加强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殡葬服务网络,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带有火化功能的殡仪馆是为群众提供基本殡葬服务,推进殡葬改革的重要载体。各级政府一定要重视、支持殡仪馆的建设,把殡仪馆作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各类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的事权在当地政府,各级政府要对当地殡葬设施建设早谋划、早安排,采取先易后难、成熟可行的做法,分批建设基本殡葬服务设施。
(一)加快健全殡仪服务站和县级殡仪馆等服务设施。
根据大同市殡仪馆目前的火化能力,完全可以覆盖我市平城区、云冈区、云州区、新荣区和开发区。对于比较远离市殡仪馆的云冈区、云州区和新荣区,要通过设立殡仪服务站来满足群众的基本殡葬服务需求;浑源县殡仪馆年代久远、设施老旧、污染超标,要进行改造或改扩建,对已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火化炉要更新改造。凡是新建或升级改造的殡仪馆,火化设备一律要达到国家规定的环保标准。今后凡新划定的火葬区,都要尽快建起带有火化功能的殡仪馆。对殡仪馆远离居民区或辐射范围广的地区,要在市区、街道、乡镇适度增设殡仪服务网点或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搭建服务平台,方便并规范群众治丧。
(二)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
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在城乡建设规划、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和新农村建设中将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布局,并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统筹规划,积极推进。每个县(区)至少要建立一处城乡公益性公墓。在交通便利、人口稠密的城镇要普遍建立城市公益性公墓;在交通便利、人口较多、耕地较少的乡、村要普遍建立农村公益性公墓。火化区乡镇级以上的公益性公墓必须配套建设一座骨灰堂。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由政府无偿划拨或由乡镇(街道)、村自行调剂。城乡公益性公墓的建设资金,由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筹集,各级财政要逐步加大对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的资金补助和扶持力度。公益性公墓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规定标准,运行管理不以盈利为目的,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可适当收取建墓成本费和管护费,要为困难群众提供免费安葬服务。鼓励集中安葬,当地政府要引导原有的散葬坟墓迁入公益性公墓,迁移费由政府免费提供或由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补助等方式统筹解决,对新增的城乡死亡居民要求其实行集中安葬(放)。
(三)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公墓建设。
在带有火化功能的殡仪馆建设先行的前提下,各县(区)可配套建设一处规模适度的经营性公墓。禁止经营性公墓建设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禁止非法出售(租)、转让(租)墓葬用地或骨灰存放格位。经营性公墓要按照墓区园林化、墓体小型化、墓碑艺术化、葬法多样化、祭祀环保化、服务人文化的总体要求进行建设。
(四)规范土葬改革区殡葬设施建设。
在土葬改革区,以乡镇或农村为单位选择荒山瘠地建设集体公益性公墓,推广集中安葬。要推行文明治丧,教育引导群众不立碑、逐步用可降解材料取代水泥石材建坟。要适应国家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进程,加大对骨灰装棺再葬、乱埋乱葬的治理力度,积极动员群众将耕地中和其他限制地方的散坟迁至集中安葬点、公墓或平地深埋,不留坟头。同时,要明确设置祭扫专区或划定公祭区域,不断创新丧葬礼仪,引导群众文明治丧、低碳祭扫,制止有悖公序良俗的丧葬行为。
(五)积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除已建立骨灰堂的大同市殡仪馆和恒泰陵园外,其他没有建立骨灰堂的浑源县殡仪馆、上皇庄陵园、马铺山陵园、御祥园陵园、福安园树葬公墓必须配套建立一座骨灰堂,普遍推行以骨灰存放为主的节地葬式。各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要划定节地生态葬墓区,提供节地生态葬墓位,积极推广小型墓、树葬、壁葬、花葬、草坪葬、骨灰撒散等节地葬式葬法,节地生态安葬比例必须达到总安葬率的50%以上。各县(区)和各殡葬服务单位要结合实际为办理殡葬事务的群众提供鲜花祭奠、网络祭扫、天堂信箱、踏青遥祭、集体共祭、社区公祭、家庭追思会等生态祭祀服务。通过举办绿色殡葬展览、开辟宣传栏、张贴标语口号、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倡导绿色殡葬新风尚。通过推广新型葬式葬法、创新服务内容、加强宣传引导等方式,使节地生态、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逐步深入人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
各县(区)政府要将殡葬改革和设施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完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激励奖惩制度。按照“事权划分”和“属地管理”原则,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各县(区)政府要立足实际,制定完善当地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明确工作方法和步骤。要根据人口、面积、耕地、交通等情况,科学规划,分类指导,统筹确定殡葬基础设施数量、布局、规模和功能。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规划、林业、环保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相关审批等工作。
(二)加大投入力度,落实资金保障。
各县(区)政府要把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和惠民殡葬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给予高度重视。要重点解决殡仪馆等殡葬设施不足、火化设备更新改造和惠民殡葬工作中存在的资金困难等问题。要将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协调发展改革、国土、财政等部门,给予立项、用地和资金支持。各级财政要积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殡葬事业公共投入,支持殡葬公共服务网络建设,建立健全殡葬经费投入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
各县(区)要以清明节等祭扫高峰为契机,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宣传栏等传统媒介和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广泛宣传殡葬改革和殡葬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引导社会各单位、各组织和广大群众广泛理解、参与、支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和殡葬改革工作,大力倡导丧事新办、丧事简办、绿色生态的殡葬新风,使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和殡葬改革达到减轻群众负担、推进移风易俗、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造福当代和子孙后代的目标。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