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楼下殡葬馆收费吗山东(小区楼下开殡仪店怎么办)

殡仪馆收费标准2020年

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祥枣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谨碰拆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对丧葬费的计算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即“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计发标准为:当地上一年度(或前12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由逝者直系亲属领取,如没有直系亲属,则视情况由组织安葬的人或组织领取,需要开具相关证明。丧葬费是统一的,只随时间和地区不同有所变化,不受逝者年龄或者其他因素影响。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吵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江门台山市民政局-殡葬政策须知(2020年修订)

殡仪馆收费标准

殡仪馆收费标准如下:

1、普通型专用殡仪车遗体接运费每具320元;

2、车辆、遗体消毒费每次15元;

3、馆内遗体搬运费每具50元;

4、1天内遗体普通冷藏费每具80元;

5、环保型火化炉遗体火化费每具700元;

6、1年内金属全封闭架骨灰寄存费单盒60元;

7、消毒费,车辆、遗体消毒,50元/车/具/次。

《殡葬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火化机、运尸车、尸体冷藏柜等殡葬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禁止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第二十三条

殡仪服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退赔;构成犯罪的,依法闭皮竖追究刑事责任。第五条

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握辩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

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轿大当将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

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殡葬管理工作应坚持国家殡葬改革方针,全面实行火葬,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提倡自愿改革;少数民族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他人不得干涉。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公安、建设、土地、卫生、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设殡葬设施,应根据全省殡葬设施建设规划,履行审批手续:

(一)建立殡仪馆,由县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咐腊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二)建立乡镇殡葬服务站,为农村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含骨灰堂,下同),应经乡镇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建设和扩建公墓(含骨灰塔陵园,下同)、纯肆搬迁殡仪馆,应经县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民政部门审批。

第五条殡葬服务单位的事业性收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第六条殡葬服务单位应建立殡葬服务设施管理制度,适时更新改造火化设备,防止污染环境。

殡葬服务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操作规程,实行规范化文明服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不得出具虚假证明。

第七条运输、存放、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经批准的医疗机构或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死亡证明。

第八条运输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卫生,防止污染环境。

城镇的遗体运输应由殡仪馆承办,农村的可由乡镇殡葬服务站或移风易俗服务组织承办。

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遗体运输业务。

第九条存放非正常死亡者遗体,有关单位或个人应与殡仪馆签订书面协议。

无名尸体火化后180日仍无人认领骨灰的,可由殡仪馆自行处理。

第十条公民在异地死亡的,应当就近火化。

第十一条除公安机关确因办案需要并经省级公安机关批准深埋的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遗体土葬。

第十二条禁止在公共场所摆放花圈、搭设灵棚或抛撒、焚烧祭祀品。

第十三条提倡采用播撒、深埋、植树葬等方式处理骨灰。安葬骨灰必须在经批准建设的公墓或公益性墓地内。

第十四条禁止在下列区域建造坟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或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河流堤坝附近或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两侧,

(五)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成区及村镇规划区范围内。

第十五条禁止在公墓和公益性墓地埋葬遗体或建立宗族墓地、搞封建迷信活动。

禁止非法出租或买卖墓穴。

第十六条严格限制公墓和公益性墓地的墓穴面积。单穴不得超过0.8平方米,双穴不得超过1.2平方米,墓碑高不得超过0.8米。提倡使用卧碑或横碑。

第十七条在公墓内安葬骨灰,当事人应同公墓主办单位签订骨灰安葬协议,并一次性交纳有关费用。缴费期按年计算,最长不超过20年。期满仍需保留墓穴(含骨灰堂骨灰存放格位)的,公墓主办单位应当在期满前180日内通知户主办理继衡裤滑续使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按无主墓处理。

第十八条公墓和公益性墓地的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因建设需占用时,除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外,建设单位应给予当事人补偿;需搬迁的,建设单位应承担搬迁费用。

第十九条公墓主办单位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好公墓建设和维护工作。

公墓应当保持整洁肃穆,做到墓区规划合理,环境园林化。

第二十条火化机、运尸车、尸体冷藏柜等殡葬设备的生产、销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

第二十一条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棺木等土葬用品。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一)未经批准兴办殡葬设施的,

(二)墓穴面积和墓碑高度超过规定标准的,

(三)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的,

四)生产、销售棺木等土葬用品或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的。

其中第(一)项除按前款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责令其恢复原状。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规定,土葬遗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规定乱占土地、建造坟墓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恢复原状。

第二十五条民政部门在殡葬管理执法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收缴罚款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票据。罚没款项全部上交国库。

第二十八条殡仪服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出具假证明,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主管机关责令退赔,并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殡葬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华侨、港澳台同胞死亡后回本省安葬的,适用本规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1999年2月1日起施行。1985年9月1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执行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和1996年2月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山东省公墓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2022殡仪馆收费标准

2022年最新丧葬费标准通常如下:1、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和10个月的平均工资一次性发放给直系亲属;2、供养直系亲属的救济费,通常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仔虚及物价补贴之和每月进行发放;3、供养一个直系亲属的,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饥念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百分之二百进行发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消茄工死亡的拿肢察,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丧葬费领取所需材料

1、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领取人要与领辩悄取人身份证一致,社保所携戚渣提供的证明必须注明领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关系);

3、火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四是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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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葬场正常收费标准?

各地标准不一样

1、殡仪馆基本物知闭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下列殡葬服务项目属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收费收入全额上缴财政。 ①遗体接运费。使用普通型灵车接运遗体,20公里以内的,100元/具;超过20公里的猛蠢,每增加1公里加收3元,按往返里程计算。 ②馆内遗体搬运费。正常遗体(未腐烂,肢体完整)馆内搬运,50元/次.具。 ③消毒费。车辆、遗体消毒,50元/车.具.次。 ④遗体存放费。使用普通冷藏柜(一组三柜)冷存遗体80元/具.天。不足12小时按半天收费,超过12小时按全天收费。因尸体腐败、异味、传染病等原因,冷存前需经过消毒等必要技术性处理,并加密封袋保存的,每日加收90元。 ⑤遗体火化费。使用环保型火化炉650元/具,7岁以下儿童减半。 ⑥骨灰寄存费。普通金属全封闭架寄存60元/盒.年。 以上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适用于不符合民政局、财政局规定免费条件的服务对象。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上述基本服务收费除超出一般情况,如因尸体腐败、异味、传染病等原因,冷存前需经过消毒等必要技术性处理,并加密封袋保存,需每日加收90元等情况外,其他免费。 2、殡仪馆延伸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除以上基本服务项目外,供丧属自愿选择的特殊服务项目属于延伸服务项目。延伸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提供殡葬服务的机构自主确定价格,并与丧属签订服务协议。 3、墓穴维护管理费及收费标准 城区内去世的非罩裂村(社区)居民愿意安葬在城区的,由政府无偿提供公益性墓地,逝者亲属承担墓穴建造成本和管理费用,每座墓穴(双格)一次性收费3200元(含20年管理费和同一尺寸墓碑一座)。农村社区公墓搬迁后去世的农村(社区)居民,每个墓穴(双格)一次性收费1000元(含20年管理费和同一尺寸墓碑一座)。 公墓墓穴使用合同期满,群众申请继续使用的,公墓经营单位可收取公墓维护管理费。具体收费标准为:售价3200元(含)以下的普通墓穴维护管理费200元/年.座;售价3200元以上的高档墓穴维护管理费280元/年.座。

殡仪馆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你馆《关于要求调整殡仪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为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收费管理,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促进殡葬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和《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殡仪服森启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59号)等规定,结合义乌实际,现就你馆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殡仪服务收费的管理形式

殡仪服务收费分为基本服务收费和延伸服务(选择性服务)收费。基本服务收费中的遗体接运费、普通炉火化费仍按现行规定实行行政事业收费管理。其他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裤羡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延伸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包括遗体接运、普通存放、火化(含普通炉、捡灰炉)、骨灰寄存、普通化妆、遗体理发、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花圈花篮租赁服务收费,具体项目和收费标准见附件。其中普通存放、骨灰寄存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捡灰炉火化、普通化妆、遗体理发、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花圈花篮租赁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最高限价管理。

在保证基本服务的供给规模和质量的前提下,殡仪服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开展延伸服务。延伸服务是指在基本服务以外、供群众选择的特殊服务项目。延伸服务收费项目见《金华市民政局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确定金华市殡葬延伸服务项目的通知》(金市民〔2020〕37号)。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由殡仪服务机构与丧属按照公开、公平、合理收益和诚实信用原则协议约定。

未经金华市民政和发改部门确定的殡仪延伸服务项目,不得开展,不得收费。

三、规范殡仪服务收费行为

殡仪服务机构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殡仪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咨询投诉电话等内容,并自觉接受丧属和社会监督。服务项目应由丧属自主选择,提供服务应与委托人签定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委托的事项、双方权利和义务、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等内容,并向丧属提供收费结算清单及票据,不得强行指定服务、强行搭售丧葬用品。殡仪服务机构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不得自立或分解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标准乱胡春拍收费,不得收取协议以外的任何费用。

四、实行殡仪服务收费减免措施

为减轻群众丧葬负担,遗体火化(普通炉)费、接运费、普通冷藏费、骨灰寄存费等殡葬基本服务免费项目的免费范围,及对重点救助对象的殡仪服务收费减免措施,具体按市惠民殡葬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五、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1年11月1日起执行。原规定与本批复不符的,以本批复为准。

附件:义乌市殡仪馆基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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