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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葬礼出现蛇

回族葬礼出现蛇是好事,因为蛇是吉祥之物,如果出殡时出现寓意逝者子孙要出权贵之人

回族三天出殡怎么说

您好,回族三天出殡是指在死者去世后,家属要在三天内完成出殡手续,并且在三天内举行追悼仪式。在回族的文化中,家属要罩晌陆在三天内完成出殡手续,并且在三天内举行追悼仪式。在出殡的第一天,家属要准备追悼仪式的物品,包括棺材、灯笼、香火等;第二天,家属要准备追悼仪式的菜肴;第三天,家属要准备追悼仪式的活动,包括拜祭、祭祖、烧纸等。谨迟在追悼仪式结束后,家属要把死者的遗体送到墓地,并且在墓地举行安葬仪物顷式。

回族的葬礼

回民死后一般不进行火葬。

回族的葬礼,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 无论是回族聚居区,还是回汉杂居区,总起来看,一般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实行土葬,忌火葬。回族实行土葬,传说是根据伊斯兰教关于安拉造化人类始祖阿旦,是由上上造成,死后掘碰仍归于土上而来的,有“入土为安”之说。回族有句俗语说:“天下的土地埋天下的回回。”这就充分说明了叵族实行土葬, 并且死在哪里就埋在哪里。

土葬是少数民族和一部分汉族当中普遍实行的一种葬法,它的类型有好几种。回族的土葬法跟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除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外)的土葬有着本质的区别。 回族的土葬不用棺椁, 由来已久,且至今还保持着。清咸丰时回族宗教学者蓝熙所将 《天方正学》说;“清真殡葬,不需棺椁,以身归土。因其清净也。”《陈江雁沟里凳散毁丁氏族谱·感纪旧闻》记载,回族丧葬是“殡不以木”。现在回族人亡后,仍不用棺椁,只是用木板或水艇等来安放尸体,葬后再拿回木板或木匣。

回族忌火葬的习俗至今也未改变,回族为什么忌火葬呢?据了解,回族有这样的传说,说火刑是安拉使用的,只有安拉掌握这个权力,一般人不能用。还说,火刑是罪人死后受刑的地方。另外,还说,伊斯兰教处理死人不用火刑。回族由于受伊斯兰教的影响,逐步形成了人死后忌火葬的习俗。

第二,主张速葬。回族的丧葬根据伊斯兰教“三日必葬”的规定,一般是早上死,下午埋,晚上死,次日早上埋,最多不能超过三天。个别特殊情况的,也有第四天埋的。清代初回族著名宗教学者刘智在《天方枣备典礼择要解丧葬篇》说:“按圣教,翌日必葬。盖谓尸以入土为安,不得久停”。泉州回族《丁氏族谱祖教说》在反映明朝嘉靖年间丁家丧葬习俗时说,这里的回族习俗多年来一直是“葬不过三日”。避免停尸过长,腐烂发臭,以保持卫生。

第三,从俭节约。回族由于受伊斯兰教 “葬必从俭”的影响,在处理丧事上,主张薄葬,提倡俭省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回族有一句俗语:“死后铺金盖银,不如生前厚养孝顺。”所以,现在回族办丧事,一是不用棺,只用三丈六尺白布缠身。回族这种从俭习俗,不仅现在这样,过去也是比较注意的。如泉州回族《丁氏家谱说》,回族亡者 “殓不重衣”,这就明确了回族人死后不穿戴各种衣服等。二是不设灵位,不搞繁文缚节;出殡仪式简单、安静,不雇用吹鼓手吹吹打打,也不讲究任何排场,埋葬不用殉弊物,不搞什么纸车纸马、童男意女等纸涪。送葬中禁止摆设任何祭品,不举行任何祭典。

第四,一律平等。回族在处理丧事上,无论是地位较高的掌权者。有一定影响和威望的阿訇、学者,还是普普通通的教民,鳏寡孤独无人照料的人;不管是长寿的百岁老人,还是呀呀学语的幼儿,均无贫富贵贱之分,大小之区别,一律平等。都是在阿匐的引导下,用水冲洗后,白布缠身,举行殡礼,最后将尸体抬往墓地安葬。

第五,有自己的场地。不管是回族聚居区,还是与汉族杂居区,都有自己圈好的坟地,决不允许别的民族人往里埋葬,也不到汉族和其他民族的坟地去埋。在回族聚居区,有的为了就近方便,还根据地域、家族等情况,分几个坟地。回族不信风水,只要干燥、平稳的地方就可作坟地。凡是回族都可以埋在一起,各占一穴地,反对多占地盘。

回族的葬礼怎么办的呀

回族的丧葬礼,是人一生结束后由邻里乡亲、朋友等进行哀悼、纪念、祈祷的一种仪式,是回族民俗中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回族群众认为,生是死的起点,死是生的结果。作为在世的人,对于亡人不论其贵贱或贫富,不管是子孙满堂,还是鳏寡孤独,都要尽埋葬的责任,并要葬之以礼。回族的葬礼,既有回回民族的习俗特点,又有伊斯兰教处理死者的信仰性质。 回族丧葬习俗随着回回民族的形成而逐渐形成。回族的丧葬习俗至迟在明代就已基本形成。

第一,实行土葬,忌火葬。回族实行土葬,传说是根据伊斯兰教关于安拉造化人类始祖阿旦,是由上上造成,死后仍归于土上而来的,有“入土为安”之说。回族有句俗语说:“天下的土地埋天下的回回。”这就充分说明了叵族实行土葬, 并且死在哪里就埋在哪里。

忌火葬的习俗至今也未改变,回族为什么忌火葬呢?因为火绝没刑是安拉使用的,只有安拉掌握这个权力,一般人不能用。还说,火刑是罪人死后受刑的地方。另外,还说,伊斯兰教处理死人不用火刑。回族由于受伊斯兰教的影响,逐步形成了人死后忌火葬的习俗。

第二,主张速葬。回族的丧葬根据伊斯兰教“三日必葬”的规定,一般是早上死,下午埋,晚上死,次日早上埋,最多不能超过三天。个别特殊情况的,也有第四天埋的。

第三,从俭节约。由于受伊斯兰教 “葬必从俭”的影响,在处理丧事上,主张薄葬,提倡俭省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回族有一句俗语:“死后铺金盖银,不如生前厚养孝顺。”所以,现在回族办丧事,一是不用棺,只用三丈六尺白布缠身。回族这种从俭习俗,不仅现在这样,过去也是比较注意的。二是不设灵位,不搞繁文缚节;出殡仪式简单、安静,不雇用吹鼓手吹吹打打,也不讲究任何排场,埋葬不用殉弊物,不搞什么纸车纸马、童男意女等纸涪。送葬中并做纳禁止摆设任何祭品,不举行任何祭典。

第四,一律平等。回族在处理丧事上,无论是地位较高的掌权者。有一定影响和威望的阿訇、学者,还是普普通通的教民,鳏寡孤独无人照料的人;不管是长寿的百岁老人,还是呀呀学语的幼儿,均无贫富贵贱之分,大小之区别,一律平等。都是在阿匐的引导下,用水冲洗后,白布缠身,举行殡礼,最后将尸体抬往墓地安葬。

第五,有自己的场地。不管是回族聚居区,还是与汉族杂居区,都有自己圈好的坟地,决不允许别的民族人往里埋葬,也不到汉族和其他民族的坟地去埋。在回族聚居区,有的为了就近方便,还根据地域、家族等情况,分几个坟地。回族不信风水,只要干燥、平稳的地方就可作坟地。凡是回族都可以埋在一起,各占一穴地,反对多占地盘。

在临终前,一般都注意做好这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请阿訇给病人念“讨白”,祈祷真主饶恕病人的罪过,要求病人仟悔和反省自己。

二是要“口唤”,即病人平时接触的邻里乡亲、朋友,与病人如果发生过口角、矛盾,甚至结下仇恨的,这时要主动向病人说“色俩目”要“口唤”,讲明原情,消除误会与隔阂,以期互相原谅,了结往轧

三是病危时,要求周围肃静,不乱哭乱喊,嘻笑吵闹,少在病人跟前行走。除了病人的亲骨肉和守候在病人身旁的阿自或在群众中德高望重并懂得伊斯兰教教规的人以外,其他人均不能入室,直到逝世。

回族人逝世,一般都称“无常”,有些地方称“归真”或“毛提”。“毛提”是波斯语,也即逝世之意。“归真”是回族群胡让众对笃信宗教和宗教职业人员以及宗教上层人士去世的称法。回族无论怎么称呼逝世。但部忌说 “死”这个词。为什么呢?这与受伊斯兰教的影响有很大关系。因为伊斯兰教把死当作一个人最后的必然归宿,并把它理解为嘎来布(即肉体)的消失和“罗罕”(精神)的升华,是.人生的复命归真,而不是生命的归结。所以。久而久之,在回族当中就形成了一种习惯,忌说“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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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葬礼一般要多少天?

回族葬礼

一、三日必葬。前三天里:

人临死前的弥留之际,近亲属要在枕旁默念“克里麦,团依拜”的经语。停止呼吸后,亲人要顺其肢体,合其眼睛,闭其齿口,整理容发,理展四肢,用一块干净宽白布盖住亡人全身,放置在宽敞通风的地方,按伊斯兰教经典规定“三日必葬,葬必从俭”,外族森察、未洗浴者不许看亡者尸体。待葬期间不宴客,不披孝,不烧纸祭奠。葬埋程序大体有备殓、浴礼、殡礼、埋葬、坟墓五个方面。

(备殓) 裹亡人的白布殓衣称“克番”(阿拉伯语译音)。男人殓服3件,大殓(俗称大卧单)等长如身,上下长出7寸,宽4.05(俗称小卧单)等长如身,不留余地,宽也是4.05尺;衬衣上至肩头,下至踝骨,肩头开缝,宽约1.2至1.3尺,另加帽子1顶。妇女殓服5件,除3件与男子相同外,另加裹胸及包头各1件,一般为白平布3尺左右。

(浴礼)也就是洗礼,由三人承担,洗的顺序为先净下身,后洗头、面部,再从上到下,先右后左,洗遍全身,用两块浴巾分别擦试上身和下身。然后将亡人移至早已准备好的克番布单上,一层一层包裹好,用白布带系腰,扎紧头和脚,浴礼就此完成。

 (殡礼) 浴礼毕后,将死者装入埋尼体(尸体)的大木匣子,头北脚南置于安静的室内或庭院的洁净处,参加殡葬的人都要沐浴净身,着清洁衣服,殡礼为举意、抬手、大攒,不鞠躬,不叩头,不跪塌卜坐,大攒4次,向左右说“三里阿木”,殡礼即成。

 (埋葬) 三日必葬,葬不择团春穗时,实行土葬。人葬时将亡人托出木匣,“搭铺”放入墓穴。坟取子午向,阿訇等跪坟北头,送殡者跪在南头诵经,然后埋葬。人死后七天、四十天、双月、百天和周年祭祀,都要请阿訇诵经、走坟,还用烫面炸油香(油饼)送亲友,表示感谢。

 (坟墓) 墓穴取南北向,长方型,一般深5尺多,最深不超过1丈,长6尺,宽3尺。掘成后,又依穴内东壁高1尺处另挖穿堂,长5尺多,宽3.5尺,高2尺,下平上拱,其北端留土台作假枕,入葬尸体放于穿堂内,用土坯封口,然后填土堆成拱形墓冢。

二、从坟地回来的当天夜晚、第一个“七日”、“四十日”和第一个年头,可以为亡者诵读《古兰经》寄托我们的哀思,祈求真主饶恕和援助,恩赐坟墓中的亡人和活着的亲友都安宁。 第一年里的纪念多一些,但不是伊斯兰法定的必须礼仪,世界各地都有一些传统习惯,被许可和宽容,因为亲人刚刚离开我们,感情上仍旧很密切。 一年之后,纪念可以逐渐减少,例如每五年举行一次家庭纪念活动,邀集亲友聚会,准备一些简单的饮食招待,请有学识的人讲解穆斯林的行为规范和诵读《古兰经》。 纪念亡人最佳是个人行为,参加必须志愿,禁止强迫,更不许可借此因由摊派收集赞助费。 讲排场和大设宴席是错误的行为,借机会大吃大喝,甚至饮酒作乐,是为魔鬼张扬,使亡灵不得安宁,活着的人也因此破费和造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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